行銷專案的裡應外合
2019/10/1 作家:鍾婷 Anngus
6285
「顧問,為何這次週年慶效果,沒有上一次好?」
「顧問,別人做部落客試吃,我們是不是也要做一檔?」
「顧問,老闆說這次春節檔期要提早規劃,我該從哪兒下手?」
坐在螢幕前的我,時常收到各輔導企業的大小提問,感念數位科技發達,只需十指飛快地敲打鍵盤,就能一一遠距輔導,無須東奔西跑耗費體力。
如今這個資訊爆炸、廣告充斥的年代,零售業如何在眾多行銷廣宣中脫穎而出,獲得消費者青睞?一直是經營中不可或缺的課題。在公司組織中,行銷和業務常被人混為一談,或是誤認業務是賺錢,行銷是花錢,但我認為業務和行銷都是在銷售,只是業務賣的是產品,行銷賣的是品牌。
行銷與業務傻傻分不清楚
業務是目標導向,快狠準,為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找到願意掏錢買單的客戶。故當面對客戶砍價時,進行你來我往的喊價攻防在所難免。因其需要在最短時間內,為公司謀取最大的金錢獲利。
反觀,行銷是成效導向,需要時間醞釀,尋求適當的客戶或合作夥伴,提供對方想要的東西,並獲得企業想要的成效。甚至整合彼此資源,共同去找第三方買單。不單是為公司帶來金錢獲利,有時甚至是提升品牌聲譽,或為謀求更多元的資源發展而努力。
四大行銷專案組織模式運作
至於行銷專案組織可從專案管理組織的四種形式來說明:
一、功能型組織:成員隸屬行銷部門,專司行銷活動、品牌推廣的常態單位。公司各部門需與該部門主管協商溝通,再由主管指派任務給成員執行。多數偏大型企業都屬此類。
二、矩陣型組織:成員來自各部門,依行銷目的臨時成立的組織,在該專案中另有頭銜,並指定一人為專案主持人,專案結束後頭銜即消失。有些企業會選此運作模式,但多半成員需兼顧原部門和專案兩方事務,故當兩者績效目標有所違背時,往往陷入左右為難、身心俱疲。
三、專案型組織:依行銷目的及需求成立專案部門,所有成員集中辦公。大多是適用於需長期進行的專案,如:會員升級行銷優化。完成後,該編制解散或另外成立子公司。現行以目標導向為訴求的創新企業,常以此類做為運作模式之一。
四、虛擬型組織:又稱網路型專案組織(Networked Project Organization),成員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國家,彼此透過數位工具進行溝通並推動專案,這也是目前許多創新企業,會採用的模式之一。
在國外更有所謂首席營銷官(CMO,Chief Marketing Officer)的職稱編制,將行銷層級拉高,變成企業裡負責市場運營的最高指導。主要負責企業行銷定位,及市場調研後的行銷戰略計畫,達成企業的行銷目標;協調溝通企業內外部關係,監督和控制行銷戰略計畫執行;負責企業行銷組織建設與激勵工作。
溝通,
是行銷專案的成敗關鍵
過往我輔導經驗來說,若遇到企業是第二類矩陣型組織的編制時,通常是兩種情況:一是企業尚未有「要行銷」的決心,只是礙於眼前困境,勉強做個短期調整的妥協;另一是對「行銷」能否替企業帶來獲利表示存疑,故臨時成立組織來進行,實驗性質較高。但不管哪種,我多半會先忍痛捨棄承接,或改以企業內訓案形式進行,寧可多花點時間與該企業溝通,建議其調整好心態,再來進行行銷,以免事倍功半,徒然浪費銀彈。
但多半我接到的行銷案,仍以中小企業居多。其礙於人力精簡、能力不足等種種因素,會尋求外部專業團隊資源協助,由老闆自身擔任專案決策,或該公司企劃、行銷人員擔任專案窗口,與我們進行行銷規劃和執行進度掌控。前者因直接與企業主溝通,可針對他的實際困擾或需求去規劃行銷策略,業主只需做最後敲板定案;但後者有中間人,有時更需是層層上報,這時就不單純是行銷規劃和執行如此單純的工作,而是有組織溝通技巧的成份在內。
當企業尋求外部專業團隊協助時,除了直接面對老闆外,我們常遇到的窗口態度呈現兩極,全然視「誰提出找外部團隊協助」的需求?若是員工主動跟老闆提議,或老闆要求員工找尋合適團隊,因員工有參與,且會優先找較談得來的外部團隊,故反彈情緒尚未太大。
若是由老闆直接委派員工與外部團隊對接,首當其衝的行銷部門或人員自然警鈴大響,深怕飯碗不保,故對外部團隊的排擠是可以想見的。故我多半會盡可能地與老闆直接溝通,一方面確實了解其需求;再一方面是協助他安撫、理解員工可能會發生的情緒,讓員工能充分了解我們的出現,是為了協助他們把行銷做得更快更好更廣。
能做事,更要懂做人!
有家義式餐廳委託我們做年度品牌行銷,洽談時才發現委託我的是經營者之一,而後續與我們對接的行銷經理,則是另一位股東的女友。當下我便跟同事說,除研究該品牌文化、形塑目標客戶及制定行銷績效外,需花點時間釐清此案的所有相關利害關係人(Stakeholder)─因為這些「能影響」或「被影響」的人,往往左右了專案的成敗。
果不其然,在後續幾次線上會議中,得知他們一直無法找到合適的行銷團隊配合,最終癥結點都來自行銷經理。所以在專案管理上,列出利害關係人和找出關鍵人物(Key man)是很重要的事。為了避免行銷經理產生「被替代」的恐懼而對我們做出排擠,我除了了解老闆需求外,也整合行銷經理的想法,再制定此次年度行銷策略。
在溝通協調上,優先以行銷經理為主,不直接對接老闆,並將執行成果歸功於她。若遇到老闆和行銷經理對目標效益要求不同時,就持中立角色,以確認專案定義為由,協調釐清他們兩者的要求落差,從專業立場為他們兩人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折衷點。並在企業內訓過程中,刻意以遊戲互動的方式,在不損及彼此自尊和利益下,充分讓彼此能相互理解、認同。
掌握利害關係人三步驟
做事永遠比做人簡單;事情沒有對錯,只有人才會是非評斷。專業的人會把事情做好;頂尖的人會讓一群人把事情做對。往往做人比做事難,故在對待專案的利害關係人,我都會用三步驟來掌握:
1.
條列出利害關係人在專案中的角色
2. 盤點利害關係人擁有的資源
3. 維護與利害關係人的關係
這案子輔導至今已半年多,各方相安無事,大夥兒相處也超脫聘僱委任關係,而是更深一層的朋友互動。前陣子行銷經理還在線上跟我請教,她男友代理了一家義式寢飾是否也能委託我們做行銷規劃?這就是我們接案的成就感來源,不單純是專業能力獲得客戶的肯定;而是客戶由衷的信賴。無論你是行銷專案的編制內成員,或是體制外的協力廠商,要明白:人若不符合企業文化,再專業優秀都不是合適人選。如何找到對的人?一同快樂地為專案目標共同努力?會是各家企業需要深思熟慮的課題。
全通路營銷顧問,近20年零售營銷市場經驗。現任:中華自媒體暨部落客協會理事長;港台青年創意聯會副主席;匠心文創數位整合行銷總監。以行銷面向,輔導新創事業、企業轉型。曾於政府部會、各公協會、各大專院校等近百個單位,講授品牌經營、網路行銷、創意商機等相關課程;現年專司講授自媒體行銷、全通路口碑行銷。
您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