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忽視利害關係人的需求,誰倒霉?
2017/2/17 作家:鍾文武, PM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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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最近參加了一場為期兩天共12小時的教育訓練課程,主辦單位費盡心思安排了很好的場地,邀請了很棒的講師,準備帶給所有與會者滿滿地收穫。未料,卻因為兩個小小的瑕疵,不但未能如主辦單位所願,反而讓與會者抱怨連連,大大降低了對主辦單位的好感,進而影響到整體訓練成效的滿意度。

瑕疵一:中午發便當
主辦單位準備有素便當與數種不同主菜之葷便當,廠商送來時已用塑膠袋分別裝好,同時在塑膠袋上用藍色簽字筆寫上素、雞、排、魚、牛……等單字,以示區別。學員人數接近一百人,主辦單位只指派了一位工作人員負責發放便當。學員排隊依序向該工作人員領取便當,流程如下:
●工作人員問學員姓名
●工作人員在依姓氏排列的名單上找尋該學員名字,然後打勾表示已領取便當
●學員在一堆標示不明的塑膠袋中,自行翻找想要的便當
●學員拿完便當,再拿取免洗筷以及面紙

其間,還會夾雜學員提出有哪幾種便當?筷子在哪裡?有沒有海鮮?…等等詢問,工作人員還要一一回答,記得,工作人員只有一人。

於是,可想而知,牛步化的隊伍,足足花了半個小時才差不多消化完畢。學員無不怨聲載道,也有學員當場提出反應;然而,主辦單位第二天依然如故,毫無改善。

瑕疵二:下課簽退
每天課程開始與結束,學員都需要簽到與簽退,主辦單位才會發結業證明。早上簽到還好,因為學員抵達時間不一,人員自動分流。課程結束時則不同,大家同一時間結束,每個人都歸心似箭;於是,又見人龍出現,學員排隊等著簽退,流程如下:

●學員在依姓氏排列的名單上找尋自己的姓名
●學員在當天的簽退欄上,簽下自己的姓名,表示已上完課

由於只有一份名單,因此一次只能有一位學員可以簽退,學員歸心似箭地陷在長長的隊伍之中。連續兩天都是一樣的狀況,很顯然,主辦單位也不認為有什麼不妥。

這兩個小瑕疵都不是什麼大問題,要解決也不需要太花什麼成本,但就是事先沒想到,事後遭學員反應也不認為該去解決。

也許,對主辦單位來說,擬定吸引人的講座內容、邀請優秀的講者、安排舒適的場地、進行廣泛的宣傳、接受大眾繳費報名……等等工作項目,才是重要的事。至於領便當、簽退等都只是上課當天執行面上的枝枝節節,既不重要也無需特別關注。

然而,對學員來說,可能會有不同角度的看法。事實上,學員對主辦單位事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無感的;反而是對於上課當天所發生的的種種現象,才會有深切的感觸。譬如:會場溫度是否恰當、桌椅好不好坐、螢幕夠不夠亮、麥克風聲音是不是剛好、提供的咖啡是不是好喝……。簡單說,學員只會看到最後成果的呈現,不會在乎籌備的辛苦。

誠然,教育訓練課程辦得好與壞,重點絕對是在課程內容是否札實與講師表達是否清楚;但是,如果那些都完美,卻只因為一些枝節末梢的小事,而讓整體滿意度大幅下降,對主辦單而言,那也太可惜了。

有人或許會說,那只是因為承辦人經驗不足,如果承辦人有足夠的經驗,就不會犯下這疏失了。當然,這種說法是正確的。但是,我們在管理上,絕對不應該依賴在「人」的身上,而應該靠「制度」來消弭任何可能的疏失。

那麼,這個「制度」在哪裡呢?答案是,就在國際專案管理學會(PMI: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)所出版的專案管理知識體指南(PMBOK® Guide: Project Management the Body of Knowledge)中。書中告訴我們專案在進行過程中,從專案起始就應該盡可能完整地收集專案需求,然後在專案規劃中予以深耕細化,最後在專案執行時確實做好。

以此次的教育訓練為例,簡單說明如下:
專案起始階段
●4.1發展專案章程
首先要正式成立專案,專案贊助者(Sponsor)撰寫專案章程,載明專案目的,如:舉辦一場兩天12小時的教育訓練課程。
●13.1辨識利害關係人
專案經理與專案贊助者一起找出專案的所有利害關係人,如:舉辦教育訓練課程利害關係人有:專案贊助者(主辦單位)、專案經理(主辦人)、專案成員(所有工作人員)、場地廠商、講師、餐點廠商、學員……等。

專案規劃階段
●5.2蒐集需求
針對每一位利害關係人蒐集需求,學員是客戶,當然也是利害關係人之一,而且是重要的利害關係人。他們所在乎的除了期望可以接受新的訊息,學習新知之外,也會期待場地的交通便利、會場空調溫度適當、桌椅寬敞舒適、餐點精緻好吃、課程結束後可以趕快回家……等等。
●5.3定義範疇
將所有蒐集而來的需求逐一分析,協調相互衝突的需求,彙整成此次專案該完成的範疇。
●5.4建立工作分解結構
將已經確定的專案範疇,透過工作分解結構(WBS:Work Breakdown Structure)這個工具,將範疇予以細化,使得專案範疇更為清楚。

專案執行階段
●4.3指導及管理專案工作
執行時依照計畫所列出工作項目,於預定時間一一完成。

依照以上所述,很明顯,主辦單位之所以會發生這二個瑕疵,是因為沒有將學員視為重要利害關係人;他們的需求未被完整納入專案範疇內,以至於專案在執行時完全忽略了這部分的需求。他們單方面從主辦者的角度去定義專案需求,自以為掌握了所有成功關鍵要素,直接忽略學員的想法;這也是高階管理者在定義專案範疇時,常會犯下的錯誤。專案初期是否能夠找出所有的利害關係人,並充分蒐集他們的需求,對專案是否可以成功,絕對占有非常關鍵的地位。

企業在進行策略規劃時也常有類似迷思,僅由少數資深管理階層長官闢室密談數天後,就決定了組織未來三年、甚至五年的方向,並未廣泛徵詢各層級、乃至通路商、客戶端的相關需求。創立於1880年的百年老店柯達公司(KODAK)認為數位相機只是個玩具,無法拍出專業相片,堅守傳統底片,終至破產。曾經創下全球市占率高達4成的芬蘭手機大廠諾基亞(NOKIA),也因不相信手機不僅僅只是用來打電話而已,還可以用來上網、聽音樂、拍照、看影片、當導航器,最後終被微軟所購併。當然,資深管理階層們自有其專業與遠見,然而多方蒐集各方意見只會使得決策更圓滿、更完整。網路公司Google對未來產品走向的規劃,就以更開放的態度,讓員工自行發揮,每位員工可以有20%的自由創新時間,也因此成就了不少熱門產品,如:Adsens、Google Talk、Gmail……等。

簡言之,專案成功,不是專案經理說了算,而是要所有利害關係人都滿意才算。忽略了利害關係人,即使只是簡單的需求沒滿足,也會對專案造成重大的傷害,嚴重打擊專案團隊的士氣,不可不慎!

台灣專案管理實務經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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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文武, PMP
「專案輕鬆談」部落格版主,對專案管理具有深厚的理論基礎,同時在職場上執行專案也有超過20年以上的豐富經驗,尤其專注在大型應用軟體開發與企業流程改造專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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